第1110章(2 / 2)
“造软笔。”
“兔子毛太硬,这批去碱羊毛极软,用它做笔。”
蒙恬抓起一小撮羊绒,在指腹间碾了碾。
“过柔则无骨。”
“纯用这绒毛,蘸墨就成烂泥,提按转折立不起来,字没筋骨。”
苏齐顺手捞起一截废弃羽管比划。
“加芯。”
“找刚健的毛发居中做柱。”
“羊毛吸水,披在外围做水衣。”
少府顶级工匠火速抽调。
几头秋猎的野鹿被宰杀,取颈背最坚韧的粗毛。
女工在水盆里反复漂洗鹿毫与羊毛。
用骨梳剔除断毛杂质。
鹿毛被细丝线紧紧扎成圆锥形实体作芯。
最外层,细软羊毛均匀包裹在鹿毛之外,充当蓄水层。
切齐笔端,上松脂胶。
套入打磨光滑的细竹管。
一支兼毫笔放在了案头。
窗外初雪飘落。
蒙恬提笔。
蘸饱新调配的松烟墨水。
铺开粗麻纸,手腕下压。
兼毫笔落。
羊毛平顺地在纸面纤维上推移,释放墨汁。
鹿毫顶住纸面阻力,回弹有力。
没有半点滞涩。
没有撕裂纸张的刮擦声。
一行行秦小篆在纸面快速铺展。
一口气写下三十余字,笔锋墨汁才见底。
以往的兔毫硬笔,写一字便要蘸一次墨。
半月后。
首批兼毫笔与成捆的粗麻纸,由驿站送入朔方周边学堂。
黔首出身的学童,开始肆无忌惮地在纸上书写大字。
一切朝着文教大兴的方向狂奔。
初冬的第一场暴雪,足足下地三天三夜。
放在往年,这种白灾能让关外的游牧部落死上一成的人畜。
寒风直往骨头缝里钻。
无论是牧民还是秦军的边防屯田卒,都会躲在低矮的土屋或毡帐里。
抱着羊粪火盆熬日子。
谁在这个节骨眼上出门,半条命就算交代给了老天爷。